关于做好2018年度四川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川知发〔2018〕16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计划,推动全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以下简称“贯标”) 工作迈上新台阶,筑牢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基础,支持更多企业按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内容和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现就做好2018年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大推广力度,做好贯标备案工作
各设区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要制定培育计划和激励政策,以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市企业和外向型企业为重点,选择企业领导层具有较强知识产权意识并能够为贯标工作提供有效保障的企业参与贯标。要指导、督促参与贯标企业(含申请绩效评价企业、申请认证企业)登录“四川省知识产权局”网站、进入“在线申报”栏目下的“四川省知识产权项目受理平台”填写相关资料,进行备案。于4、6、8、10月底前审核汇总新增参与贯标企业名单后,将《2018年度新增参与贯标企业备案汇总表》(附件2)报省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核确认后下发企业贯标备案通知。
2018年,全省计划新增参与贯标企业1510家以上,各设区市新增参与贯标企业名额见指导性计划分解表(附件1)
二、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标准运行质量
各设区市、县(市)知识产权局要按照“低门槛进入、高标准培育”的思路加强对贯标企业的指导。通过组织座谈会、深入企业走访等形式,提升企业对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解,切实把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在基础管理模块良好运行的基础上逐步拓展,重点加强对立项、研发、 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等环节的把控,最终建立覆盖企业生产 经营各个环节、打通知识产权获取、维护、运用、保护全链条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持续运行。
要指导参与贯标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加强统筹协调,配备相应的管理资源,切实做到机构、制度、人员、经费“四落实”;企业管理者代表认真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牵头组织贯标启动、管理评审等重要节点性活动;强化内审员岗位设置,充分发挥内审员在标准实施、监督检查、信息收集和问题反馈等方面的作用,切实增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日常管理工作的有机结合。
要指导贯标辅导机构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在管理诊断、体系构建、文件编写、体系运行等方面协助企业开展工作,切实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效益和能力,充分发挥贯标辅导机构在贯标工作中的“辅导员”作用。
三、开展评价认证,形成贯标工作闭环
绩效评价和认证均是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各设区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要坚持“企业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组织企业及时申请绩效评价或认证。
在省知识产权局备案1年(含)以上,经过自我评价认为符合绩效评价条件的企业,可填写省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绩效评价申请书(附件5),与申请书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一并报送至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审核,将材料真实、齐全的企业推荐给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要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绩效评价工作指南的通知》(川知发〔2018〕16号)要求,采取委托机构或组织专家的方式对推荐的企业进行绩效评价,并于6月10日、12月10日前分别填写《2018年度贯标绩效评价合格企业汇总表》(附件3)报省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对各地上报的绩效评价合格企业进行审核确认并下发合格通知。
认证工作的程序和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委认可并授权进行国标第三方认证的有关机构的规定进行。申请认证的企业要及时将认证进展情况和结果告知县(市、区)知识产权局。
四、择优推荐奖励,激发企业贯标动力
按照《省政府印发关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17]32号)精神,在省知识产权局备案,2017年12月31日前(含)绩效评价合格或通过认证,但未获得过贯标经费奖励的企业(不含经过渡通过认证的企业)均可申请2018 年省级贯标奖励。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强辖区企业统筹,按照下达的奖励指标(附件1),会当地财政局择优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并于3月20日前将《2018年度推荐贯标奖励企业汇总表》(附件5)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未获得推荐的企业可顺延至下一年度参加设区市的择优推荐。4月底前,省知识产权局将会同省财政厅对推荐的企业进行审核,确认后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
五、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贯标整体效能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贯标辅导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杜绝辅导机构恶性降价、单纯包装、态度恶劣、形式主义的行为;要积极培育和引进绩效评价机构,探索以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2018年力争全省80%以上的设区市实现绩效评价本地化。各地在确定2018年绩效评价方式和评价机构后,1个月内报省知识产权局备案。
省知识产权局将建立抽查的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对绩效评价合格企业和获得省级贯标奖励的企业进行抽样检查,对于积极创新贯标方式方法,全面深入开展贯标工作的,给予表彰并推广经验,对于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将减少该设区市下一年度贯标奖励企业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