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 资讯动态
“度娘”商标被驳回!我们还能叫百度“度娘”吗?
发表时间:2018-11-12     阅读次数:     字体:【

说起“度娘”这个词,相信很多网友都不陌生,它最早是广大网友在贴吧上对百度的一个戏称。在百度百科上搜素“度娘”一词,会出来这样的解释:

百度百科 ——“度娘”

度娘是百度的萌化形象,指的是百度搜索,有事请问度娘,代指用百度搜索引擎搜索。表达了众多网友对百度的一种很形象的印象,同时也很好地推广了百度公司品牌形象。

可以说,自从“度娘”这个词在2000年首次出现以来,经过网友的广泛传播和百度的有意推广,已经成为百度的一个代名词,形成了一定的品牌影响力。但是,这并不代表百度就拥有了“度娘”这个商标。近日,商评委就发布了对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第24719723号“度娘”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申请复审的决定。

下面是详细案情。

“度娘”商标被驳回!我们还能叫百度“度娘”吗?

详细案情

申请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天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4719723号“度娘”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7758884号“微商度娘”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请求对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予以初步审定。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教育、俱乐部服务(娱乐或教育)、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等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教育、俱乐部服务(娱乐或教育)、书籍出版等服务在服务目的、内容、方式等方面相同或相近,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度娘”与引证商标主要认读文字“度娘”完全相同,且无其它部分可与引证商标区分,若共存于上述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综上,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与引证商标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度娘”商标被驳回!我们还能叫百度“度娘”吗?

“度娘”商标被驳回!我们还能叫百度“度娘”吗?

看来商标注册还是要“先下手为强“啊,尽管人人都知道”度娘“就是百度,但是面对他人已经在先注册的”微商度娘“商标,百度也是无可奈何。当然了,虽然商标没有注册下来,但是我们广大网友依然可以称呼百度为“度娘”,不过若百度想要在相同类别上对“度娘”商标进行商业使用,可能就要考虑侵权问题了。


 
上一篇:70亿美元专利费大战激化 苹果拒不和解要和高通对簿公堂
下一篇:商标注册这么简单,为什么还要委托代理公司?